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泛珠三角經濟整合:機遇還是挑戰? 香港浸會大學經濟系教授 曾澍基
(註1) 經編輯版本載於香港《信報月刊》2004年10月號 (I)
引言 去年內地跟港澳特區制訂的《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》(CEPA),以及今年6月初9個省區和港澳兩個特區(“9+2”)簽署的《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》,都屬不同層次的、由政府啟動的經濟整合,主要目標是減低經貿易往來的關稅與非關稅壁壘,加強各個範疇的區域性協作,便利生產要素及資源的市場流動。 從發展角度來看,華南地域的經濟整合,如同經濟的全球化,符合歷史所展現的大趨勢。“9+2”的成員體系,各具特色,地理面積佔全國5分之1,生產總值(不包括港澳) 佔全國3分之1,列世界頭20位內。更且,一般而言,從基建、運輸、能源、生產到服務,可發揮的互補性頗強。區域性協作搞得好的話,無疑會達至共羸的局面,促進各方的發展。 (II)
5個方面的看法 區域經濟合作是複雜的研究課題,筆者初步有5個方面的觀察及意見: (1) 經濟全球化與區域性經濟整合是歷史趨勢,但非不可逆轉,也不是保證成功的魔術公式。 (2)
泛珠三角是中國經濟組合的一個環節,亦是全球經濟的一個環節,因此須同時考慮內部提升與外在伸延。 (3)
以泛珠三角總體的實況來看,整合程度相對地低而且不平均,如何加強發揮互補、促進資源轉移和產業轉型都是關鍵。 (4)
泛珠三角區域之內,要解決成員間的合作、競爭與定位問題,整理好各個群聚及腹地的層次和結構。 (5)
中短期而言,區域內硬體與軟體的建設應是首要任務。 (III)
經濟全球化與區域性經濟整合 世界經貿過去200年呈現了兩個大的長波。19世紀下半葉,全球總進出口對總產值的比率迅速上升,從低於10%增至1913年的超過20%。但是,其後因為戰爭、黃金本位制崩潰、各國趨於保護主義等因素,比率反過來下降至10%的水平。一直要到1970年代,比率才再超越1910年代的高峰 (註2),近年更有所加速,攀越了30%。換言之,經濟全球化並非一種直線的趨勢,而是呈現了波動的型態;所以,任何經濟的發展,都不應把前途完全押在外部資源和需求上 (註3)。 不過,經濟全球化之下,區域性的經濟融合又是另一明顯的現象。世界貿易組織(WTO)的資料顯示,區域貿易協定(regional
trade agreements---RTAs)是新興的潮流。至2002年12月,250個協定已經向GATT/WTO通報,170個以上正在執行,而其中有130個是1995年1月後才通報的。 更且,絕大多數的WTO成員都屬一個或以上的RTAs的簽訂者(有些甚至參與了多於20個的協定) (註4)。 RTAs由GATT的第XXIV條款、1979年的决定、以及GATS (General Agreement on
Trade in Services) 的第V條款之內的相關規則所調理 (註5)。WTO把大陸與港澳的CEPA列作自由貿易協定(free trade
agreements---FTAs),FTAs乃RTAs的一個大類 (另一大類是關稅同盟 (customs unions),例如歐洲共同市場)。 共實,《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》是在一國兩制和CEPA的架構內進行的。香港及澳門又分屬獨立關稅區,中短期來看,兩地不易跟大陸或泛珠三角完全統一市場,對外統一關稅(CCT),或建立所謂「單一行政文件」(Single
Administrative Document---SAD)。此外,市場統一並不等如經濟統一。歐洲在搞成共同市場之後,更推行經濟及貨幣同盟 (Economic and Monetary
Union--- EMU);歐盟最近擴大了的25個成員國之內,有12個己取消本國貨幣,改而採用歐元。歐盟的最終目標,亦表明是全面性的政治統一。 無論如何,中國的發展步驟,不必完全抄襲外國。“9+2”《框架協議》提出了十大合作領域:(一)基礎設施; (二)產業與投資;(三)商務與貿易;(四)旅遊;(五)農業;(六)勞務;(七)科教文化;(八)資訊化建設;(九)環境保護;(十)衛生防疫,其中不少是以項目合作(project-based
cooperation)為主,而非斤斤計較制度和程序的「正式自由化」(formal
liberalization)。另方面,《框架協議》的第二條「合作原則」,訂明「各方本著發展的共同願望自願參加泛珠三角區域合作,並在作框架中享有發展的平等地位和權利。香港、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及其餘協議各方有權根據法律、政策和需要,參與本協定全部或部分的合作專案」。 換言之,“9+2” 的設計彈性很大。按照中國以至泛珠三角的實際情況,而且作為區域整合的第一步,筆者肯定這是明智的做法。
(IV)
泛珠三角作為經濟環節:內部提升與外在伸延 上面說過,地區性經濟整合是個潮流,RTAs的數目比WTO的成員數目還要多。要留意的是,它只是發展新階段的起點,而非成功的保證。區域整合有內部提升與外在伸延兩個方面。一般而言,內部提升往往是比較受重視的,例如歐盟、北美自由貿易協定(NAFTA)等。 有些論者認為,中國發展的特點是:先開放、後改革。中國經濟的外向型態和對外依存程度,除了因為世界經濟形勢,以及開放政策相對成功之外,還跟國內的行政與經濟壁壘和障礙重重,有密切的關係。中國總進出口對GDP的比率,由1980年的不足13%, 上升至1995年的40%;而2003年達到60%,差不多是世界平均的一倍(其中當然有匯率、購買力平價的估算、跟加工重複計算等問題---但數字的趨勢卻難以忽視),也高於美國、日本、印度等20%上下的水平。廣東省總進出口對GDP的比率就更加厲害,去年超過了170%。比較而言,撇開非常外向型的港澳特區,其他省區除福建外的比率都很低,一般10%還不到。
中國是全球人口最多的國家,本質上應屬大陸型經濟,促進內源經濟可能是更基本的策略。不過,中國的經濟區域,無論是珠三角、長三角、或者是環渤海經濟區的協作程度,離開真正的一體化還有很大的距離。行政區域的各種框框,令到經濟區域的形成倍加困難;區域內的產業又經常出現同構化以至低效率的競爭。國內的三個最大的城市群,全都位於東部沿海,也引致經濟發展的不平衡。無論如何,經過東亞金融危機的教訓,以及國內情勢的變化,最近幾年,中國的增長主要倚靠內需擴張。這為未來的發展策略提供了有用的參考。 整體來看,CEPA之下的泛珠三角設計,似乎比較外向,內部市場的開拓和資源的提升反而面對一定的困難。廣東的珠三角經濟聯繫可算緊密,城市之間有競爭也有分工;但泛珠三角就不同,各省區經濟發展水平差別頗大,經濟聯繫亦甚空疏。故此,泛珠三角必須考慮內部的鞏固和互動。 單就狹義的廣東珠三角而言,跟香港(這個非常開放的經濟體系)同向以及同構化,未必是最優的選擇;雖然短期來說,招外商、引外資比培育發展本地企業,往往效益更高,收效更快,但長期始終會出現後繼力的問題。當然,大家都留意到,廣東最近10年對「前店後廠」的反思,以至在拓展工業、提升科技方面的成果,是令人觸目的。 此種說法,完全不是想否定泛珠三角的外向性。正如很多人士都指出,泛珠三角經濟區的一個顯著特點,是它涵蓋了香港和澳門兩個外向型的獨立關稅區,它無疑可以通過港澳,進一步的擴展與世界(包括英語和葡語世界)的連系,而廣西、海南、四川、貴州、雲南及福建,也會幫助促進泛珠三角跟東盟國家的經貿關係。筆者的意思是,泛珠三角需要平衡內聯和外延的發展。 (V)
泛珠三角內的矛盾和互補 表面上,泛珠三角的設計有一定的矛盾。廣東的珠三角空間相對狹小,資源並不豐富,成本不斷上升,可持續的發展後勁是個隱憂;而香港受到以往經濟泡沬爆破的後遺症所困擾,以及國際金融危機的衝擊,至今對發展的路向、策略仍有爭論。另一方面,泛珠三角地理上很分散,交通不便,物流未暢,成員之間大部分缺乏緊密連系的傳統。因此,想有成效地整合9個省區和港澳特區的經濟,需要不斷的投入、努力及協調。 但剛巧是這樣,泛珠三角區內經濟互補的潛質是頗高的。在未來的發展過程��,中西省區的剩餘勞動力與資源(包括能源)可以向東邊流動;反過來,沿海城市應該向內陸轉移部分產業,擴大腹地,以及促進自身的經濟轉型。要增強內聯,自然須理順地理、行政和經濟劃分的複雜關係,減少政策與經濟障礙,方便資源流動,從而提高經濟整合。 (VI)
合作、競爭與定位:群聚及腹地的層次和結構 任何經濟區域之內,可能有多於一個的發展中心(所謂群聚---clusters)、也會有不同的腹地(hinterlands)。而且,中心大概分成層次,腹地也將扮演不同的功能和作用。誰是龍頭?香港還是廣州?誰是龍尾?誰是附庸?在中國經濟以至世界經濟的波動式發展中,這些看來都不是最關鍵的問題。反正,中國可以劃成8個甚至更多的「大經濟區」,怎應劃法也無可避免牽涉某種程度的隨意性。例如四川或者未在“9+2”框架之內的重慶,應該屬於泛珠三角還是泛長三角?還是「長江上游經濟帶」的成員呢?說到底,概念性的區域化意義並不大。此外,在經濟急速變化的時代,所謂中心與腹地之間的關係,已不再是簡單的支配跟附從,而應該是由優化的資源配置和產業分工合作所帶動的聯繫。 不過,正如筆者針對香港經濟發展策略所經常強調,對任何區域經濟的參與成員來說,提高「跨境」資源流動很大程度上是「高風險、高回報」的一着。筆者曾經用「資源流動論」與「本地優勢論」來比較兩種分別的取向。CEPA等措施令香港跟中國大陸進一步經濟融合,但如同經濟全球化一樣,增強資源和產出流動是把雙刃劔,「既是祝福,亦是詛咒」。(註6) 經濟體系開放「邊境」、解除障礙之後,資源(特別是優質的資源)可以淨流入,又可以淨流出。競爭中的區域及城市必須提升本地優勢,才能保得住或者吸引更多的優質要素。故此,作為區域經濟體系的成員,打開大門時,倒要問一問:自己的實力與決心,是否足夠促進本地優勢,利己利人?本身的經濟能不能扮演群聚的角色?還是只作為輻射帶有用的一員?(註7)
或者是承接輻射,進行「錯位競爭」的「後花園」(例如昆山相對於上海;鎮江相對于南京) (註8)?否則,可能就要防止在區域發展的大趨勢下被邊緣化、空洞化 (註9)。 (VII)
首要任務:硬體與軟體的建設 實際地看,地理上分散的泛珠三角,整合的硬體(如交通運輸)和軟體(如物流服務及方便物流的政策),都需要大力地拓展與改進。多年發展之後,珠三角地區的交通網絡及物流體系打下了不錯的基礎,但它跟八個省區的運輸系統,量度、速度與穩定性依然頗低,流通並不暢順,而網路�堛滬飫w服務也有待改善。此外,各省區之間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地方保護主義---包括各種的收費,海關報關程序的不統一又增加了企業的運作困難和成本。 這些其實不單是泛珠三角的問題,而是中國整體的改革和發展的問題。泛珠三角之所以突出,是因為它目前的核心---廣東與港澳特區,同屬十分外向型的經濟,但其他省區卻並非這樣;要真正地發揮“9+2”的作用,視乎有效率的橫向聯繫。反過來,作為國家的一個大區,內需將是經濟的關鍵動力之一;當國際經濟環境出現不利變化時,也有另外的倚靠。因此,區域內部的整合和提升,非常重要。 搞好泛珠三角經濟融合的硬體和軟體,應該是利小我(泛珠三角)以及利大我(中國整體)的做法,無論世界經濟的未來走勢是好還是壞。 (VIII) 結語 經濟全球化與區域性經濟整合乃歷史的大趨勢,但非不可逆轉,更不是成功的保證;而泛珠三角屬中國經濟組合的一個環節,亦是全球經濟的一個環節,故此應同時考慮內部提升和外在伸延。以泛珠三角的實況來看,目前整合程度不高也不平均,但有互補的潛質,如何處理好各個群聚及腹地的層次、結構與協作關係,是須重視的課題。首要的任務,在於拓展區域經濟整合的硬體和軟體。 註釋 (註1) 這篇文章改寫及增訂自筆者2004年7月3日於香港浸會大學MBA(中國)校友會在廣州主辦之《泛珠三角合作與發展前景論壇》上演說的講稿。 (註2) 參考Alan M. Taylor, “Globalization,
Trade and Development: Some Lessons from History”, NBER Working Paper 9326, November
2002; 以及Antoni Estevadeordal, Brian
Frantz and Alan M. Taylor, “The Rise and Fall of World Trade, 1870-1939”,
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, Vol.CXVIII, No.2, May 2003,
pp.359-407。 (註3) 值得留意的是,1929-35年代的大衰退期間,中國正採用銀本位(silver standard)制度,與國際經濟有一定的隔離,不少學者認為是中國避開了嚴重波及的重要原因。這方面的較近分析,見於Cheng-chung Lai and
Joshua-Shiang Gau Jr., “The Chinese silver standard economy and the 1929
Great Depression” Australian Economic History
Review, Vol.
43, No. 2, July 2003, pp. 155-168。 (註4) 資料來自WTO網頁: www.wto.org/english/tratop_e/region_e/region_e.htm。 (註5) 這三組有關區域貿易協定規則的資料見於WTO網頁: www.wto.org/english/tratop_e/region_e/regrul_e.htm。 (註6) 例如曾澍基,<香港經濟前路再考慮>,2003年3月20日,上載於www.hkbu.edu.hk/~sktsang/Tsang_DevtStrategy(n).pdf。 (註7) 有關群聚理論的介紹,參考曾澍基,<特區的經濟發展策略與財政預算>,《信報月刋》第325期,2004年4月號,頁4至頁6。 (註8) 持此種戰略觀點的報導分析,例子有張會來, <長三角上演“後花園” 之爭---承接輻射錯位競爭>,上載於新華網浙江頻道網頁 2004年5月7日: big5.xinhuanet.com/gate/big5/www.zj.xinhuanet.com/business/2004-05/07/content_2085796.htm。 (註9) “9+2”之中的海南省便有如此担憂,參考王曉林,<海南憂思與第三次機遇>,《21世紀經濟報道》,2004年6月7日。 |